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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样式,7月1日起执行
发布时间: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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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8号)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调整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及相关申请、审查表格样式,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同时《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及填写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0〕26号)废止。


附件:

1.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及填写说明

2.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3. 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4.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5. 动物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6. 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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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及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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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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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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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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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动物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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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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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来源 :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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