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一)
国家相关政策法规
1《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23年)》
依据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国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参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等国际公约和文件宗旨,制定本纲要。
在第二部分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第一节儿童与健康中提到,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加强食育教育,引导科学均衡饮食、吃动平衡,预防控制儿童超重和肥胖。加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营养,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导。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完善食品标签体系。
第二节儿童与安全中提到,加强儿童食品安全监管,完善儿童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强化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抽检监测及不合格食品处罚力度。落实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消除儿童集体用餐各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加强校内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节儿童与福利中提出,推进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巩固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成果。稳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善膳食费用分摊机制。加强3~5岁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工作,实施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构建从婴儿期到学龄期连续完整的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1]。
2《“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
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其中第四部分全方位干预健康问题和影响因素中提到,推行健康生活方式。全面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进“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倡导树立珍惜食物的意识和养成平衡膳食的习惯,推进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强化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营养干预。
第五部分维护环境健康与食品药品安全中提到,强化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体系和食品安全技术支持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评估能力。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加快制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建成涵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最严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提高食品污染物风险识别能力。全面提升食源性疾病调查溯源能力[2]。
3国务院关于儿童健康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6月21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儿童健康促进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儿童健康事关家庭幸福和民族未来,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工作大会上强调要重视少年儿童健康,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对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和肥胖防控、心理健康服务、缓解儿童医疗服务资源短缺问题、幼儿园和中小学卫生与健康工作等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推进儿童健康服务的优先供给,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深入实施健康儿童计划。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重要政策措施,部署推进重点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政策,狠抓工作落实。
在第一部分主要工作和成效方面,提到完善儿童健康促进法规政策。我国在民法典、传染病防治法、疫苗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学前教育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制修订中,均强化儿童健康促进有关规定。
国务院及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全力推进儿童健康促进工作。制定实施四个周期中国儿童发展纲要,针对儿童健康关键问题,明确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明确到2030年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5.0%和6.0%,提出实施健康儿童计划。将儿童健康纳入《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推动形成促进儿童健康的协同支持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连续5年将婴幼儿配方食品、辅助食品作为高风险品种列入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抽检和执法力度。印发《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对校园食堂等集中供餐单位开展风险排查,大力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截至2021年底,全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9.8%。
强化儿童健康全过程全方位服务。着力推进儿童营养改善。印发《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开展相关重大行动。2011年以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补助资金1968亿元,每年惠及约3800万学生。2012年以来持续开展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中央和地方财政累计投入52亿元,受益儿童1365万。
集中力量解决儿童健康重点问题。加强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印发《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加大科学指导和科普宣教力度,加强监测和评价,持续开展重点地区营养干预项目,推广合理膳食和科学运动等理念,家校联动、社会联手,推动儿童“管住嘴、迈开腿”。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儿童健康工作投入力度持续加大,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儿童健康水平整体明显提高,《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儿童健康相关目标均如期实现。2021年全国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5.0%和7.1%,较2012年下降51.5%和46.2%,总体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6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和低体重率等指标逐步改善,特别是农村儿童生长迟缓问题改善明显。
在第三部分存在的主要问题中,提出:从儿童健康服务需求看,科学养育方面问题仍较突出。家庭科学育儿知识总体不足,“隔代养育”现象普遍,城市中长辈过度溺爱儿童娇生惯养,农村留守儿童缺乏父母关爱。同时,群众对儿童健康提出更高要求,希望儿童得到更高水平的医疗保健服务,食品玩具更安全、体育运动更丰富、社会保障更健全。从儿童健康服务供给看,儿童健康促进支持政策有待加强,儿童食品用品安全执法需持续加强。
在下一步安排方面,提出强化儿童健康促进法治建设,积极争取将儿童健康促进工作急需的立法修法项目列入下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尽快启动修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研究完善儿童健康促进工作相关法规和配套规定。健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不同层次儿科医学人才培养,重点培养儿童保健、营养、心理、康复等紧缺专业人才。加强儿童健康全程服务,把好养育关,主要围绕儿童营养喂养、交流玩耍、生活照护、伤害预防等,加强对养育人的健康指导,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强化儿童健康促进工作协同,强化政策统筹。加强中国儿童发展纲要落实。结合推进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公共资源向儿童适度倾斜;完善社会关爱政策,加强儿童食品、玩具、用品等生产、销售全程监管,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计生协等群团组织作用,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共同做好儿童健康政策宣教实施。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和企业积极性,汇聚各方力量保障儿童健康[3]。
二相关部委与行业协会管理办法
1关于开展脱贫地区健康促进行动(2021—2025)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提高脱贫地区居民健康素养,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乡村振兴局等13个部门《关于印发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卫扶贫发〔2021〕6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主要思路。按照分类指导、分众施策、分级负责原则,将工作重心由“健康扶贫”转向“健康促进”。以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致贫返贫人口和脱贫人口为重点,在脱贫地区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推动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为群众提供更加精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服务。
(二)主要目标。到“十四五”期末(2025年),以省为单位,脱贫地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比“十三五”期末(2020年)提高不少于5个百分点,无脱贫地区的省份农村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发挥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积极作用,为脱贫地区健康促进提供支撑。完善国家级、省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发挥专家积极作用,开发、审核健康科普材料,支持脱贫地区健康科普工作。建设国家级健康科普资源库,结合实际建设省级资源库,规范发布健康科普知识,强化针对脱贫地区的优质健康知识供给。鼓励将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和各省份举办的健康科普相关赛事的优秀成果免费提供给脱贫地区使用。
(二)继续抓好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把健康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其中第三条为健康教育进学校。鼓励脱贫地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持续开展健康学校(幼儿园)建设。为各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程提供技术支持,向学生讲授合理膳食、食品安全、适量运动、科学洗手、用眼卫生、科学用耳、口腔健康、传染病防治、自救互救、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等基本知识与技能[4]。
2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托育机构婴幼儿喂养与营养指南(试行)》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版)》《婴幼儿辅食添加营养指南》(WS/T 678—2020)《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婴幼儿喂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我委组织编写了《托育机构婴幼儿喂养与营养指南(试行)》。
本指南适用于经有关部门登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
其中第二部分24~36月龄幼儿的喂养与营养要点提出以下要求。
1. 合理膳食。
(1)食物搭配均衡,每日膳食由谷薯类、肉类、蛋类、豆类、乳及乳制品、蔬菜水果等组成。同类食物可轮流选用,做到膳食多样化。
(2)每日三餐两点,主副食并重。加餐以奶类、水果为主,配以少量松软面点。分量适宜,不影响正餐进食量。晚间不宜安排甜食,以预防龋齿。
(3)保证幼儿按需饮水,根据季节酌情调整。提供安全饮用水,避免提供果汁饮料等。
(4)选择安全、营养丰富、新鲜的食材和清洁水制备食物。制作过程注意卫生,进食过程注意安全。
2. 培养良好的习惯。
(1)规律进餐,每次正餐控制在30分钟内。鼓励幼儿自主进食。
(2)安排适宜的进餐时间、地点和场景,根据幼儿特点选择和烹制食物,引导幼儿对健康食物的选择,培养不挑食不偏食的良好习惯,不限制也不强迫进食。进餐时避免分散注意力。开始培养进餐礼仪。
第四部分喂养和膳食管理中提出以下要求。
1. 规章制度建设。
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制定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
(1)托育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母乳、配方食品和商品辅食喂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包括喂奶室管理制度,配方食品和商品辅食的接收、查验及储存、使用制度,及相关卫生消毒制度。
(2)托育机构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建立健全机构外供餐管理制度,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供餐单位。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随机进行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并在供餐合同(或者协议)中明确约定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方式。
(3)鼓励母乳喂养,为哺乳母亲设立喂奶室,配备流动水洗手等设施、设备。
(4)托育机构乳儿班和托小班设有配餐区,位置独立,备餐区域有流动水洗手设施、操作台、调配设施、奶瓶架,配备奶瓶清洗、消毒工具,配备奶瓶、奶嘴专用消毒设备,配备乳类储存、加热设备。
(5)托育机构应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制订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岗位工作职责,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当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婴幼儿营养等专业知识培训。
(6)婴幼儿膳食应有专人负责,班级配餐由专人配制分发,工作人员与婴幼儿膳食要严格分开。
(7)做好乳类喂养、辅食添加、就餐等工作记录。
2. 膳食和营养要求。
食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的专用储存空间。标注配方食品的开封时间,每次使用后及时密闭,并在规定时间内食用。配方食品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按需、适量调配,调配好的配方奶1次使用,如有剩余,直接丢弃。配方食品在规定的配餐区完成。调配好的配方奶,喂养前需要试温,做好喂养记录。
(1)托育机构应根据不同月龄(年龄)婴幼儿的生理特点和营养需求,制定符合要求的食谱,并严格按照食谱供餐。
(2)食谱按照不同月龄段进行制定和实施,每1周或每2周循环1次。食谱要具体到每餐次食物品种、用量、烹制或加工方法及进食时间。
(3)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方法要适合不同月龄(年龄)婴幼儿,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婴幼儿清淡口味,达到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婴幼儿的进食兴趣。
(4)食谱中各种食物提供的能量和营养素水平,参照中国营养学会颁布的《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2013)》推荐的相应月龄(年龄)婴幼儿每日能量平均需要量(EER)和推荐摄入量(RNI)或适宜摄入量(AI)确定。
(5)食谱各餐次热量分配:早餐提供的能量约占一日的30%(包括上午10点的点心),午餐提供的能量约占一日的40%(含下午3点的午后点),晚餐提供的能量约占一日的30%(含晚上8点的少量水果、牛奶等)。
(6)食谱中各种食物的选择原则以及食物用量,参照中国营养学会颁布的《7~24月龄婴幼儿喂养指南(2016)》《学龄前儿童膳食指南(2016)》中膳食原则,以及《7~24月龄婴幼儿平衡膳食宝塔》《学龄前儿童平衡膳食宝塔》中建议的食物推荐量范围。
(7)半日托及全日托的托育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提供一餐的托育机构(含上、下午点)每日能量和蛋白质供给量应达到相应建议量的50%以上;提供两餐的托育机构,每日能量和蛋白质供给量应达到相应建议量的70%以上;提供三餐的托育机构,每日能量和蛋白质和其他营养素的供给量应达到相应建议量的80%以上。
(8)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5%。优质蛋白质占蛋白质总量的50%以上。
(9)有条件的托育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婴幼儿提供特殊膳食,有特殊喂养需求的,婴幼儿监护人应当提供书面说明。
(10)定期进行生长发育监测,保障婴幼儿健康生长。
建议每日食物量参照如下[5]。

3全国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发布《2022年暑期中小学生和幼儿健康生活提示要诀》
在教育部指导下,全国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在《2022年寒假中小学生和幼儿健康生活提示要诀》基础上,修订形成《2022年暑期中小学生和幼儿健康生活提示要诀》,引导中小学生和幼儿加强体育锻炼,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学习和防疫,均衡膳食营养,保持健康生活方式,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其中第四条要求:食品安全记心上,平衡膳食要做好。不吃过期和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食品,不吃“高油”“高盐”“高糖”等“三高”食品。预防食物中毒,不采食不认识的野菜、野果和蘑菇等。注意营养均衡,荤素搭配、种类多样,不偏食、不挑食,吃好早餐,合理选择零食,培养健康饮食习惯。适量食用鱼、禽、蛋、瘦肉,多吃新鲜蔬菜、水果、大豆、奶类、谷类食物。足量饮水,少喝或不喝饮料[6]。